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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肥东农商行违法遭罚 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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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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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0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巢湖中心支行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巢银罚字〔2019〕4号)显示,安徽肥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肥东农商行”)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违反《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巢湖中心支行对相关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并合计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

  根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安徽肥东农商行持股比例超过5%的法人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分别为: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1.56%,安徽斌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79%,上海皖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8.47%,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61%,上海盛顿实业有限公司持股5.41%,安徽中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股5.19%。

  以下为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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