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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脱贫“保障墙”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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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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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日报记者 隋二龙 赵蓓蓓

  “前两天刚来看过我,帮我解决医疗补助,真是打心眼儿里感激!”日前,在梅河口市山城镇东花园村8组的贫困户周廷祥看到镇里的“亲人们”再次到来,激动得热泪盈眶。

  80岁的周廷祥前不久刚做了右肾摘除手术,这场大病对本就困难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山城镇通过落实脱贫保稳长效管理办法,对周廷祥给予了一定帮助。

  周廷祥老人只是梅河口市实施脱贫保稳长效管理办法过程中的受益者之一。

  据了解,梅河口市农村居民32.9万人,现有省级贫困村16个,建档立卡贫困户2345户4414人。3年来,累计退出贫困村13个,脱贫人口1999户3727人,贫困发生率由1.34%下降为0.21%。

  如何创新实践,让困难群众稳定脱贫?

  今年,梅河口市积极探索实践,综合采取明确责任、政策延伸、机制补充、市场运作、财政投入等多种方式,做到与现行扶贫政策措施无缝对接,制定实施《梅河口市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脱贫防止返贫长效管理办法(试行)》,保证在高质量完成脱贫任务的同时,有效做到防止返贫和新贫现象发生。

  明确由市脱贫办负责全市稳定脱贫防止返贫长效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统筹指导脱贫与保稳的责任衔接、政策衔接、工作衔接。由乡镇(街)党(工)委具体负责本辖区贫困人口脱贫保稳工作,作为第一民生工程纳入基层党建重要职责。监督、指导村级党组织落实好贫困人口脱贫保稳的主体责任。

  为了推进脱贫保稳长效管理办法顺利开展,梅河口市创新实践,通过实行党建引领,培育好本乡本土致富带头人队伍,打造不走的工作队;提升村党组织基层治理能力,将饮水工程运行维护、扶贫资产管理、产业收益分配、移风易俗纳入议事管理范畴。

  由市财政每年列支300万元,按每户每年1000元标准以乡镇(街)为单位建立脱贫保稳基金,采取村申请、乡审核、市备案的方式,开展实时救助。保障解决特殊性生活困难。针对残疾、高龄、智力障碍、患有精神疾病的脱贫人口,村党组织可按程序申请护理救助,安置公益岗位,开展日常生活照料护理。保障解决临时性生活困难。针对患重大疾病、义务教育阶段外就学的脱贫人口,村党组织可按程序申请临时救助,解决因刚性支出过高造成的临时性生活困难。保障解决突发性生活困难。针对发生人身意外、遭遇自然灾害的脱贫人口,村党组织可按程序申请意外救助,解决因意外事件造成的突发性生活困难。同时,为贫困人口每人购买50元人身意外保险,为贫困家庭每户购买50元财产保险,降低返贫风险和隐患。

  山城镇是梅河口市首个实施脱贫保稳长效管理办法的试点乡镇。副镇长耿守刚介绍说,脱贫保稳长效管理办法的对象主要针对单身孤寡户、特殊残疾户、脱贫边缘户、卫生问题户、教育救助户和特殊大病户等6类人群,通过医疗、教育和特殊兜底等保障措施,让贫困户感受到党的关心温暖,真正实现稳定脱贫。

  走进山城镇河南村方汉善家,整洁的院落、干净的房屋让人眼前一亮,屋内暖意融融,80岁的方汉善正坐在电视机前看电视剧。方汉善是一名五保户,没有劳动能力。为此,村里协调包保部门为其新建了砖瓦房,一有时间就去看望老人。今年,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村里又专门指派了一名“保洁员”,帮助其打扫室内外卫生,解决老人生活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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