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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医疗期用人单位不能贸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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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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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的朋友因为身体原因一直在休病假,下个月医疗期满,担心回到工作岗位会遇到侵权的情况。请问,员工医疗期满后,有可能遇到怎样的情况?应该如何应对呢?

  答:员工医疗期满后,依据员工疾病治疗的程度,会出现下面几种情况:

  1、身体恢复,岗位未替代

  员工身体恢复了,可以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原来的岗位也没有替代者出现,这种情况当然是皆大欢喜的了。

  2、身体恢复,岗位已被替代

  员工身体恢复,可以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但是因为原来的岗位比较重要,譬如出纳、会计等,不能长时间空岗,在员工医疗期满后,企业已经招用其他人员替代,员工身体能胜任,但是却已经回不去原来的岗位了。企业如果无法与员工达成一个妥当的另岗安置,最好的做法就是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切记不能贸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3、无法胜任原工作

  员工虽然医疗期满,无需继续治疗,但是无法胜任原来的工作,需要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此种情况下双方应该就新岗位、新薪资进行协商。

  4、继续交病假条,无法上班

  员工医疗期满后,继续交病假条,无法上班,此种情况可以直接视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形。此时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维持现状,保留劳动关系,但是仍需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也可以选择行使单方解除权。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前,必须依据劳动者的身体状况,与劳动者沟通劳动能力鉴定事宜。

  本报记者吴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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