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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政策!提高“预售门槛+资金监管”,某些开发商要哭了...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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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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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燕十三

作为西部“新一线网红城市”,成都、西安楼市向来引发市场关注,步入2021年,两座城市房价依然延续了一贯上涨态势。

据3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发布消息,“两会”结束之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带队赴四川省成都市和陕西省西安市调研督导房地产工作。

在短暂的等待之后,成都、西安相继发布新政策,但情况却与大家想象的有所不同!

3月22日,成都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明确了四点关键内容:

其一,增加住宅用地供应,2021年度全市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增长20%以上,占经营性用地比例不低于65%,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

其二,加强土地竞买主体资格审查,超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三道红线”、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竞买人,不得参与我市土地竞拍。

其三,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项目,所购商品住房限售期限由3年延长到5年。

其四,依据合同约定方式取得本市住房的主体,以及通过司法拍卖、变卖等取得本市住房的主体,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限售政策的规定。

3月23日,西安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印发《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再次引发了朋友圈的热议。

其一,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遵循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专款专用、封闭管理的原则。预售资金实行专款专户存储,优先用于商品房开发项目所需的建设施工进度款、设备材料款、缴纳法定税费等与本工程相关的费用。

其二,购房人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开发企业应将监管账户提供给贷款银行,贷款银行核实后,应将贷款资金直接划转至监管账户,严禁私自留存或划转至其他账户。

其三,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始,至开发项目监管楼幢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止。

其四,商品房预售资金按照商品房开发项目建设进度核拨。完成主体结构验收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50%;完成竣工验收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95%;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99%。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可以申请提取剩余1%的重点监管资金。

与成都《通知》政策不同,西安对于资金监管,充分反映了官方对于楼市风险的警惕,还有对于西安曾经一度烂尾盘激增的担忧,因此,对于开发商进行严格资金监管,这一点毫无疑问是民生立场,铁腕政策之下,某些开发商要哭了……

回顾一下“1130新政”,西安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1130”西安楼市调控加码,主要包含三个方面:

1、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从原来的40%提到起步40%,最高首付70%;

2、提高房企取证门槛,从原来的建筑出正负零到高层最低7层;

3、提高预售资金监管的强度,监管权由银行转交给辖区住建部门。

此次,西安印发《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虽然是对于市场过热的一个正常反应,但“资金监管”更像是一个“1130政策”的延续。

当然,我们可以就此看清楚西安市场现在的焦灼点,一方面市场需求量激增,另一方面开发速度太快,烂尾盘的批量诞生隐患,始终是西安无法放松的担忧。

但我们还是要提到,限购升级最有效的办法,其实就是限贷,如果在这个方面缺少准备,那也可以考虑一下,供应一批政策性的低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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