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税严重失信当事人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及对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通知》指出,针对在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和享受优惠等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经税务部门依法认定后,将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相关信息并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机制,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存在偷税、骗税、骗抵、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恶意举报、虚假申诉等失信行为的当事人,税务部门将其列入重点关注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对于情节严重、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标准的,税务部门将其列为严重失信当事人,依法对外公示,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详见A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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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茶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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